非物質文化遺產系列:唐以前的“五月五日”(下)
- Jul 16, 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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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者按:這是唐以前的“五月五日”下集,文多圖少,敬請各位網友讀者慢慢閱讀。
二、五月五日與端午節
雖然古時部分人把五月五日與寒食節連系上來,但一般人仍以此日為端午。據《初學記》引《風土記》:“仲夏端午,烹鶩角黍,注雲:‘端,始也,謂五月五日。’”(《初學記》卷四《歲時部下‧五月五日》,中華書局,1962年),《藝文類聚》和《太平御覽》引文略異,寫作“端五”而非“端午”(《藝文類聚》卷四《歲時中‧五月五日》),按“端,始也”,“端五”義為第一個五,五月五日剛好是首個五月的第五日。
但這天之所以成為一個重要日子,恐怕有著更復雜的原因。首先,這天被人與屈原投江聯系上來。據《初學記》所引各書,當天有不少活動和物品,包括烹鶩、糉子、五色絲、蹋百草、采術、采似人之艾懸屋上、競渡、祭屈、祠陳、赤符、浴蘭等,並有不應蓋屋和曝曬薦席等忌諱。後人認為其中幾項活動和物品與屈原有關,如“祭屈”明顯就是祭祀屈原。另外糉子、五色絲、競渡也與屈原扯上關系。據《續齊諧記》:“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水”,於是人們投貯米竹筒於水以祭之,這後來發展成用五色絲和楝葉來包的糉子(吳均《續齊諧記》,中華書局,1985年)。《風俗通義》則雖記五色絲與屈原有關,但說這是系於臀上而非縛糉子的(《初學記》卷四《歲時部下‧五月五日》)。《荊楚歲時記》也記俗人傳說這天競渡起源為屈原投江那天,當地百姓“並命將舟楫以拯之,至今為俗”。“浴蘭”也與屈原有關,屈原《九歌‧雲中君》便有句“浴蘭湯兮沐芳華”(蔣天樞校釋《楚辭校釋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9年)。
但所謂屈原與端午的關系,可能只是後人附會,如《隋書》也記荊州人相傳“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汨羅”,望日為十五日而非五日(《隋書》卷三一《地理志下‧荊州‧熙平郡》,中華書局,1973年)。《荊楚歲時記》則認為人們吃糭子是在夏至而非端午,同書又舉競渡來源的另外兩個版本,例如從《曹娥碑》“五月五日,時迎伍君。逆濤而上,為水所淹”而說“斯又東吳之俗,事在子胥,不關屈平也”,又引《越地傳》記有人說是此俗“起於越王勾踐”。而屈原雖記有浴蘭的活動,但這應是他引用當時已有的風俗,《藝文類聚》卷四《歲時中‧五月五日》引《大戴禮記》載“五月五日蓄蘭為沐浴”。
古人一般認為五月五日乃不祥之日。《月令》謂仲夏為“陰陽爭,死生分”(鄭玄注,孔穎達疏《禮記注疏》卷一六《月令》,北京大學出版社,2000年),而五月剛好為仲夏,故《荊楚歲時記》雲:“五月俗稱惡月”,這月的午(五)日更為特別,甚至會出現怪異:如《太平御覽》卷三一《時序部十六‧五月五日》引《水經注》記北魏正光元年此日出現“自池中鎗銘,若鉦鼓聲,池水驚而沸,須臾雷電晦冥,有五色蛇,池上屬於天”的異像。此日也與死亡有關,除了屈原,據《藝文類聚》引《會稽典錄》,有名叫曹娥的會稽上虞女子,其父“能弦歌為巫。漢安帝二年五月五日,於縣江泝濤迎波神,溺死,不得屍骸”,曹娥十分傷心,幾天後“遂投江而死”。
據說這天出生的孩子十分不祥,司馬貞《史記索隱》引《風俗通義》記:“五月五日生子,男害父,女害母”,《論衡》亦記:“諱舉正月、五月子,以為正月、五月子殺父與母,不得舉也”(《論衡校釋》卷二三《四諱》,中華書局,1990年)。不少家長更可能棄養這天生下的孩子,如戰國時田文生於此日,其父田嬰便以“五月子者,長與戶齊,將不利其父母”,告文母“勿舉也”(《史記》卷七五《孟嘗君列傳》)。《西京雜記》中的王鳳、《孝子傳》中的紀邁、《宋書》中的王鎮惡和《世說新語》記胡廣(引自《太平御覽》三一卷《時序部十六‧五月五日》)均以此日生,而遭其父母棄養或動過棄養的念頭。但這幾人後來在功名或德行有所成就,後世遂漸不以這天出生為不祥,如《舊唐書》記崔明信“五月五日正中時生”,隋太史良以“五月為火,火為離,離為文采,日正中,文之盛也”,反而認為“此兒必文藻煥爛”(《舊唐書》卷一九〇《文苑上‧崔信明傳》,中華書局,1975年)。
這天還有不少現代人也許覺得稀奇古怪的禁忌,例如據《風俗通義》記“五月蓋屋,令人頭禿”(引自《初學記》卷四《歲時部下‧五月五日》)。《荊楚歲時記》記“俗五月不上屋,雲五月人或上屋,見影魂便去”;《異苑》又記載“新野庾寔妻毛氏,嘗於五月五日曝薦席,忽見其三歲女在席上臥,驚怛便滅。女真形在別床如故,不旬日而夭。世傳仲夏忌移床”(《異苑》卷四,中華書局,1996年),可見人們認為這天蓋屋和曝曬薦席會招致不幸。《金匱要略》則警告此日“勿食一切生菜”,否則有“發百病”之虞(張仲景著、高學山注《高注金匱要略》,上海衛生出版社,1956年),葛洪《肘後備急方》亦雲此日午時:“合忌雞、犬、婦人見”(卷三《治寒熱諸瘧方》,商務印書館,1955年)。

五色絲(取自網絡)
正因這天不祥,故此日不少活動均與去毒除惡有關。《荊楚歲時記》引裴玄《新語》便記端午日蹋百草、采似人之艾懸屋上都是為“攘毒氣”,又謂“五月五日,集五彩繒,謂之辟兵”;《風俗通義》:“五月五日,以五彩絲系臂者,辟兵及鬼,令人不病溫……五月五日續命縷,俗說益人命”(《藝文類聚》卷四《歲時中‧五月五日》);《後漢書‧禮儀志》曰:“五月五日,朱索五色印為門戶飾,以難止惡氣”(中華書局,1965年),可見五色絲也用於辟邪。這天人們也會作藥符來除毒。據《大戴禮記‧夏小正》,“此月(五月)蓄藥,以蠲除毒氣”(引自《藝文類聚》卷四《歲時中‧五月五日》)。《四民月令》:“是(五)月五日,可作酢。合止利黃連丸、霍亂丸,采葸耳。取蟾諸,廿合創藥;及東行螻蛄。......治產婦難生,兒衣不出”(崔寔撰,石聲漢校注《四民月令校注》,中華書局,2013年)。據《抱樸子》,蟾蜍還可制具神奇效用的仙藥:“肉芝者,謂萬歲蟾蜍,頭上有角,頷下有丹書八字再重,以五月五日日中時取之,陰干百日,以其左足畫地,即為流水,帶其左手於身,辟五兵,若敵人射己者,弓弩矢皆反還自向也”。葛洪《肘後備急方》也說五月五日以“蒜一片,去皮,中破之,刀割,合容巴豆一枚,去心皮,納蒜中,令合。以竹挾以火炙之,取可熱,搗為三丸。未發前服一丸。不止,復與一丸”,意謂可制治瘧病的藥。 也有人以一些符咒儀式來辟邪,如《抱樸子》記可以“作赤靈符,著心前”來達至“辟五兵”的效果(《抱樸子內篇校釋》卷一五《雜應》,中華書局,1988年)。《初學記》卷三十《鳥部‧雞第三》引《論墓書》指人們會在這天放生白雞:“養白雞,令識其主聲形。以五月五日,九月九日,任意用五色彩長五寸,系雞頸,將雞於名山。放雞著山,仰頭咒曰:‘必存鳴晨,雞心開悟。’”這天浴蘭的習俗也涉及辟邪,據《神農本草經》:“蘭草……殺蠱毒,辟不祥”(馬繼興主編《神農本草經輯注》卷二《蘭草》,人民衛生出版社,1955年)。可見五月五日的活動,的確不少與辟邪避凶有關。
三、五月五日與夏至
正如《荊楚歲時記》把糉子劃入夏至的活動,五月五日與夏至的關系也自然密切。夏至是一年中白晝最長的一天,其按地球繞太陽公轉的運動周期決定,故沒有劃定為農歷的哪一天,但基本在五月,有時甚至是五月五日。而《玉燭寶典》引《風土記》雲“仲夏端五……俗重五月五日與夏至同。……先此二節一日”(卷五,中華書局,1985年)和引《風俗通義》“夏至五月五日五采辟兵”,更提醒當時的人端午與夏至同樣重要,也許甚至就是同一日。
端午節的內容也與夏至相似。端午不祥,夏至也斷非吉日,據《獨斷》:“夏至陰氣起,君道衰,故不賀”(卷下,中華書局,1985年)。不少端午用來辟邪的活動也在夏至舉行,據《風俗通》:“夏至著五彩,辟兵,題曰游光厲鬼,知其名者無溫疾,五彩辟五兵也”,可見人們在夏至亦系五色絲,而據《宋書》卷五《文帝紀》元嘉四年:“禁斷夏至日五絲命縷之屬”,可見這活動到劉宋時才被禁斷。而《後漢書‧禮儀志》:“日夏至,陰氣萌作,恐物不楙。其禮:以朱索連葷菜,彌牟蠱鐘。以桃印長六寸,方三寸,五色書文如法,以施門戶。……以五月五日,朱索五色印為門戶飾,以難止惡氣”,則認為在夏至和五月五日都用朱索五色印,而這兩節也似為同一日。另《荊楚歲時記》記夏至:“取菊為灰,以止小麥蠹”,也與端午采藥制藥的活動相似。因此五月五日與夏至也有關系,甚至可能端午、夏至兩節最初為一,只是後來作出區分,端午節定在歷法上的五月五日,而夏至仍按照節氣來定。
四、結論
農歷五月五日,在古代中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日子,遠遠超過今人一般的想像,其不單是端午節,活動不單有糉子、競渡,還有蹋百草、制符造藥等,而且這天雖被後人附會與屈原有關,但更多的是在於人們相信這天不祥,而發展出一些辟邪避凶的活動。再者,五月五日也不單只是端午節,在古代其甚至與寒食節、夏至有關。可見在古代中國,五月五日確具豐富內涵,是人們極為重要的一天。
本文作者現就讀於北京大學歷史學系,為本會特約撰稿人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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